2009四川.宜宾消夏啤酒节暨第三届山城啤酒节《 我拍啤酒节》摄影大赛启事

为丰富宜宾人民夏日文化生活,促进宜宾地方经济增长,由宜宾市人民政府、四川省商务厅主办,宜宾市商务局、翠屏区人民政府、宜宾县人民政府承办,重庆啤酒集团宜宾啤酒有限公司协办的“2009四川·宜宾消夏啤酒节暨第三届山城啤酒节”将于2009年7月10日晚上8时在宜宾长江地标广场隆重开幕。为了记录第三届山城啤酒节的盛况,留下啤酒节珍贵的美好记忆,摄录更多的精彩瞬间,更好的塑造山城啤酒节的品牌形象,扩大节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“宜宾第三届山城啤酒节”组委会决定举办“2009四川.宜宾消夏啤酒节暨第三届山城啤酒节《我拍啤酒节》摄影大赛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奖项设置
大赛将从所有参赛摄影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100幅,其中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共计16名:
一等奖1名    奖金人民币2000元
二等奖2名    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
    三等奖3名    各奖励人民币500元
    优秀奖10名  各奖励人民币50元
    以上奖项及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。
每位作者若同时获得三等奖(含三等奖)以上的多个奖项,奖金按照最高奖级只领取一份。评委成员的作品不参加评奖,但可以展示。
参赛细则:
    <一> 参赛作品必须是内容健康,格调高雅,思想性和形式感俱佳的摄影作品。 
<二> 参赛作品的拍摄时间是6月19日各县啤酒竞饮赛开始至7月12日宜宾市翠屏区合江门地标广场(主会场)第三届啤酒节结束,拍摄内容为啤酒节举办期间与啤酒节相关的一切活动。作者不限地域,不限职业和单位。
<三> 参赛作品必须是数码相机所拍摄,彩色、黑白均可。每人参赛作品不超过10幅(组照为4—6张,一组为一幅)。参赛作品注明标题、拍摄地点、作者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作品入选后统一调底。作品只可作影调、反差、色彩等方面的简单调整,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。
<四>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,凡涉及肖像权、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;所有入选作品,主办方有权使用(包括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网络宣传等),不另付稿酬。
  <五> 作品征集
1. 征稿起止时间: 自6月19日至8月5日 。
2. 网上投寄点:www.cpybgs.cn
3. 作品上传规格:网上上传像素统一为800*600;
<六> 作品评选
组委会将在8月上旬组织业内专家组成大赛评审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审定。评选结果将在尚游网媒、零距离网站公布。
三、作品展示
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将制作放大展出,并进行现场颁奖典礼。8月15日(周六)在宜宾市中山广场展出, 8月16日(周日)在宜宾县二二四山城啤酒广场展出。
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尚游网媒、零距离等网站展示。

宜宾第三届山城啤酒节组委会
2009年7月9日
有所求 无所怨